搜尋精靈 提示:您可以在下面找到您的搜尋結果。 搜尋@憲法任何名稱空間任何時間任何時間過去一週過去一個月過去一年按點擊排序按點擊排序按最後修改排序全文結果:集會自由31 個符合, 上一次變更: 11 個月前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舉行會議、演講或其他群眾活動。 * 客觀:須是多數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集合,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刑法:聚眾|聚眾]]活動.其目的在於使人民可共同相互交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