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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強制 @行政法
22 個符合, 上一次變更:
取。 ===== 類型 ===== - [[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 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 收繳、註銷證照。 -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執行 @行政法
21 個符合, 上一次變更:
二罰原則]]之適用 ==== 直接強制 ==== - 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民法:動產|動產]]、[[民法:不動產|不動產]] - 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
警察職權 @警察法規
14 個符合, 上一次變更:
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用、進入住宅、建築物、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 " ~~ ====== ... 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用、進入住宅、建築物、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 **相關條目** {
間接強制 @行政法
13 個符合, 上一次變更:
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 [[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民法:動產]]、[[民法:不動產]]。 - 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警察法規總體系
10 個符合, 上一次變更:
|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用]] * 進入空間 * [[進入住宅]]、[[建築物]]、[[公共場所]]、[[公眾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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