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兼職", description="兼職包含無給職、有給職,根據我國法院判決及人事行政局函文,無給職係屬兼職,不以是否支薪為判斷條件。 " ~~ ====== 兼職 ====== 兼職包含[[無給職]]、[[有給職]],根據我國[[法院]][[判決]]及[[行政法:人事行政局]]函文,無給職係屬兼職,不以是否支薪為判斷條件。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105年度鑑字第13784號判決 == 故[[刑法:公務員]]如經選任為私人公司之董監事,即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而不論其是否實際參與經營活動,亦不問有無支領[[報酬]]或其他獲利。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給字第0930062864號函 == 各[[行政法:機關]]爾後訂定或修訂組織法規時,有關兼職人員兼職酬勞之條文,請統一訂定為「......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 教育部 (84) 臺人字第063663號函 == 故國民中學專任教師借調至[[行政法:行政機關]]服務者,依上開[[函釋]]不得兼任公營事業經理人,無論該兼職係無給職或有給職。 **相關條目** * [[資策會]] {{tag>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