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度強制手段說 ====== 係指[[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強制猥褻罪]],仍必須以存在強制手段為必要,但只需達到「低度強制」程度即可。即行為人對[[被害人]]施加強制手段的強制力,並不需達到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程度,只要行為人使被害人處於無助而難以反抗、不敢反抗或難以脫逃的狀態,甚或因害怕而 「沒有抗拒」,都屬行使強制手段。 **相關條目** * [[強制性交]] {{tag>刑法 刑事訴訟法 刑法分則 妨害性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