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刑法分則加重", description=" 指犯罪行為符合一定要件下,予以加重處罰,成立另一獨立罪名。" ~~ ====== 刑法分則加重 ====== 指[[犯罪行為]]符合一定要件下,予以加重處罰,成立另一獨立罪名。 成年人[[故意|故意]]對兒少[[犯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此加重結果,法定[[最重本刑]]如超過[[有期徒刑]]5年,縱判處6月以下,仍不可[[易科罰金]],與刑法總則加重(如[[累犯]])只單純加重[[量刑]],並非另一獨立罪名不同。 **相關條目** * [[減輕其刑]] * [[加重其刑]] {{tag>刑法 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