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吸收關係", description="吸收關係係指存在主要行為與伴隨行為之關係,即實現一個較重犯罪型態之主要構成要件,通常會實現其他較輕之伴隨構成要件,基於吸收條款優先於被吸收條款適用之原則,僅適用較重之主要構成要件,即足以宣示該行為全部非價,較輕之構成要件則被排斥而不適用。 " ~~ ====== 吸收關係 ====== 吸收關係係指存在主要行為與伴隨行為之關係,即實現一個較重[[犯罪]]型態之主要[[構成要件]],通常會實現其他較輕之伴隨構成要件;或是[[低度行為]]與[[高度行為]]之間,基於吸收條款優先於被吸收條款適用之原則,僅適用較重之主要構成要件,即足以宣示該行為全部[[非價]],較輕之構成要件則被排斥而不適用。 例如 墮胎行為常伴隨[[傷害]]結果,則墮胎罪吸收普通傷害罪。 又如 開槍殺人射中心臟,主要僅論[[殺人|殺人罪]]而忽略衣物的[[毀損|毀損罪]]。 **相關條目** * [[競合]] * [[不純正競合]] * [[法條競合]] * [[特別關係]] * [[補充關係]] * [[吸收關係]] * [[擇一關係]] * [[與罰前行為]] * [[與罰後行為]] * [[純正競合]] * [[想像競合]] * [[夾結效果]] * [[數罪併罰]] * [[包括一罪]] * [[犯意變更]] * [[另行起意]] {{tag>刑法 競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