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妨害性自主罪章", description="為刑法分則第16章,「妨害性自主罪章」目的是保護人民的性自主意識。規範侵害性自主意識的行為,是指影響他人有關性的意識形成及自主決定,而為性交及猥褻。而性騷擾行為並無侵害性自主權的行為態樣,是因為性騷擾只是讓被害人對行為人有關性的行為而感到厭惡,行為通常只是短暫性、偷襲式的方式,並未影響他人有關性的意識形成與自主決定,與刑法不同,所以規範在性騷擾防治法中加以處罰。 " ~~ ====== 妨害性自主罪章 ====== 為刑法分則第16章,「妨害性自主罪章」目的是保護人民的性自主意識。規範侵害性自主意識的行為,是指影響他人有關性的意識形成及自主決定,而為[[性交]]及[[猥褻]]。而[[性騷擾|性騷擾行為]]並無侵害[[性自主權]]的行為態樣,是因為性騷擾只是讓[[被害人]]對行為人有關性的行為而感到厭惡,行為通常只是短暫性、偷襲式的方式,並未影響他人有關性的意識形成與自主決定,與刑法不同,所以規範在《性騷擾防治法》中加以處罰。 ===== 條文 ===== * 第221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罪]]、 * 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罪]]、 * 第224條[[強制猥褻|強制猥褻罪]]、 * 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 * 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 * 第226條強制性交猥褻罪之[[加重結果犯]]、 * 第226條之1強制性交猥褻等罪之殺人重傷害之[[結合犯]]、 * 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或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猥褻罪 * 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 第229條[[詐術]]性交罪。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法分則 妨害性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