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延展型防衛過當", description="一般的防衛過當是指強度型防衛過當,亦即手段逾越必要性或合宜性的情形;但延展型防衛過當是指本具有防衛情狀,但隨著時間的推進防衛情狀消逝,導致行為人逾越防衛情狀的時間限制的情形。 " ~~ ====== 延展型防衛過當 ====== 學說上,延展型防衛過當是指本具有防衛情狀,但隨著時間的推進防衛情狀消逝,導致行為人逾越防衛情狀的時間限制的情形。 也就是說,行為流程的前階段成立[[正當防衛]],延續到後階段卻發生防衛情狀消失的情況,此時行為人逾越的不是防衛手段的容許性,而是得正當防衛的行為時點。 ===== 實務案例 ===== 小偷A闖進夫妻甲乙的家,甲曾服役海軍陸戰隊、受搏擊訓練。甲乙返家後,發現家中遭小偷入侵,甲發現小偷A不及逃出,躲在浴室;甲發現浴室有異,推開門,A揮拳襲擊甲並企圖逃出。甲顧及乙妻及乙妻腹中胎兒,擔心遭A之攻擊,甲在扭打過程中,利用其受過專業訓練之技能制伏A,以手肘緊壓A之下顎。待警察感到後,發現A不再掙扎才鬆手,此時A已失去意識,送醫後因呼吸衰竭而不治死亡。 實務上,正當防衛的防衛過當會將甲之行為評價為兩行為: |< 80px >| ^ ^ A襲擊甲欲逃出,甲施加壓制力 ^ A已被甲壓制在地,無從再為侵害行為 ^ | 客觀構成要件 | 具備防衛情狀 | 防衛情狀已消失 | | 主觀構成要件 | 行為人具防衛意思且採取最小侵害的防衛行為 | 具防衛意思,仍為防衛行為 | | 評價 | 符合正當防衛 | 屬[[防衛過當]],客觀防衛情狀已消失,行為人仍具防衛意思,進入[[誤想防衛]],通說認阻卻故意歸責論以[[過失犯]]。 | 然而,有學者認為應將甲壓制A之行為,認「單一行為說」。只要行為人從頭到尾都是出於單一的反擊意思,除非另外發生侵害其他法益的主觀認知,否則就只能論以一行為。進而發展出「延展型防衛過當」的學說。 **相關條目** * [[違法性]] * [[阻卻違法事由]] *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 [[正當防衛]] * [[誤想防衛]] * [[防衛過當]]-[[延展型防衛過當]] * [[偶然防衛]] * [[緊急避難]] {{tag>刑法 刑法總則 違法性 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