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應報刑主義", description="又稱做應報理論,舉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償命」等等,都是應報行主義的展現,犯罪行為人與其所受到的懲罰必須相對應。 " ~~ ====== 應報刑主義 ====== 又稱做應報理論,舉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償命」等等,都是應報行主義的展現,犯罪行為人與其所受到的懲罰必須相對應。 「應報思想」認為[[刑罰]]的本質在於將犯罪人對[[被害人]]的一切損失與苦痛,化為相當程度的懲罰,反方向對犯罪人實施,來衡平或抵償[[犯罪]]對被害人所帶來的痛苦。 應報理論的想法目的明確,且強調犯罪與刑罰的比例相當,所以科以[[刑責]]前必須妥善[[:審判]],也就是「重罪重罰、輕罪輕罰、有罪必罰」,因此應報理論看似對於犯罪人處以身體上的苦痛來達到懲罰目的。 此外,應報理論可同時向社會宣示,犯罪人犯罪後必定受到國家懲罰,以滿足一般民眾的應報思想。但必須注意的是,該理論不可恣意的妄加[[:法律]]沒有規定的處罰在犯罪人身上,仍須謹守[[憲法:法治國原則|法治國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等想法,避免刑罰對犯罪人的濫行實施。 **相關條目** * [[刑事政策]] * [[刑罰權]] {{tag>刑法 刑事訴訟法 刑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