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文書", description="文書是指記載特定思想內容(表示之意思或觀念)及作成名義人的有體物,而能供為證明法律關係或社會活動中重要事實之用。 " ~~ ====== 文書 ====== 文書是指記載特定思想內容([[民法:意思表示|表示之意思]]或觀念)及作成名義人的有體物,而能供為證明[[民法:法律關係|法律關係]]或社會活動中重要事實之用。 ===== 功能 ===== 文書之功能包括: * 保證功能:其上之簽名表示對內容負責、 * 穩固功能:記載於有體物、具有相當程度存續性、以文字或可替代文字之符號記載 * 證明功能:文書內容係證明法律上或社會生活上重要事項 例如:常見之房屋[[民法:買賣契約|買賣契約]]書,不僅明示[[民法:契約書|契約書]]名稱為「房屋買賣契約書」,內容亦載明買賣[[民法:標的物|標的物]]及價額,最後並由買賣雙方簽名,而能證明雙方確實就某一房屋已完成交易,雙方並因此而享有契約上的[[憲法:權利|權利]]及負有[[民法:契約行為|契約]]的[[:義務|義務]]。 **相關條目** * [[文書]] * [[公文書]]─[[私文書]] * [[準文書]]─[[準私文書]] * [[特種文書]]─[[特信性文書]] * [[:訴訟文書|訴訟文書]]─[[意定程式文書]] {{tag>刑法 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