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減刑", description="依據赦免法第6條第1項規定,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會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第2項規定,全國性之減刑,得依大赦程序辦理一般性減刑。 " ~~ ====== 減刑 ====== 依據赦免法第6條第1項規定,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會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第2項規定,全國性之減刑,得依大赦程序辦理一般性減刑。 罪犯減刑之[[:立法意旨]],乃政府對於偶蹈法網之罪犯,除危害國家[[:社會法益]][[行政法:情節重大]]及[[:怙惡不悛]]者外,特施寬典,予罪犯改過遷善更新之機,而我國歷次制定罪犯減刑條例辦理全國性減刑,均有其時代背景及意義。 例如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之目的,適逢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解嚴二十週年,為彰顯政府與犯罪者[[更生人|更生]]之寬典,兼顧寬嚴並進之[[刑事政策]],予輕刑罪犯更新向善之機 **相關條目** * [[赦免]] * [[大赦]] * [[特赦]] * [[減刑]] * [[復權]] {{tag>刑法 刑罰 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