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準因果關係", description="是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之一,又稱「假設因果關係」。若行為人的作為,有高度可能性可以防止法益侵害結果發生,則行為人之不作為與結果間即具備「準因果關係」。「不作為之因果關係」在因果方式上,與作為犯之因果關係有所不同;其僅係「假設之因果關係」。亦即,若能有幾近確定之可能性認為:倘「行為人為期待應為之特定行為,則構成要件該當之結果即不致於發生」,則行為人之不作為,即與構成要件該當結果具有因果關係。" ~~ ====== 準因果關係 ====== 是[[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之一,又稱「假設因果關係」。若行為人的作為,有高度可能性可以防止[[法益]]侵害結果發生,則行為人之不作為與結果間即具備「準因果關係」。 「不作為之因果關係」在因果方式上,與[[作為犯]]之[[因果關係]]有所不同;其僅係「假設之因果關係」。亦即,若能有幾近確定之可能性認為:倘「行為人為期待應為之特定行為,則[[構成要件]][[該當性|該當]]之結果即不致於發生」,則行為人之[[不作為|不作為]],即與構成要件該當結果具有因果關係。 並非任何人因不作為致發生構成要件該當之結果,均能成立[[不純正不作為犯]],而是只有在[[:法律]]上對於結果之發生負有防止義務之人(具有[[保證人地位]]),不履行此等防止義務,致發生構成要件該當之結果,始有可能構成[[不純正不作為犯]]。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