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私文書", description="刑法將文書區分為公文書及私文書,並於刑法第10條第3項以立法方式定義所謂的公文書,是指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 ~~ ====== 私文書 ====== 刑法將文書區分為[[公文書]]及私文書,並於刑法第10條第3項以立法方式定義所謂的公文書,是指[[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因此,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一般人製作的[[文書]],或公務員於職務外製作的文書,即稱之為私文書。 此外,私文書必須是以文字或符號記載特定之意思,並具備[[:法律]]上或經濟上的意義,始具有刑法上的意義。 **相關條目** * [[文書]] * [[公文書]]─[[私文書]] * [[準文書]]─[[準私文書]] * [[特種文書]]─[[特信性文書]] * [[:訴訟文書|訴訟文書]]─[[意定程式文書]] {{tag>刑法 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