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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誤想防衛",
description="指行為人誤以為自己即將遭受到不法侵害,因此為了保護自己而向實際上沒有侵害意思的對方發動反擊,但是實際上行為人並沒有遭受到不法侵害。屬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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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誤想防衛 ======
指行為人誤以為自己即將遭受到[[:不法侵害]],因此為了保護自己而向實際上沒有侵害意思的對方發動反擊,但是實際上行為人並沒有遭受到不法侵害。屬[[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情形。
也就是說,當下並沒有侵害者存在,而防衛者誤以為侵害者對自己不利,因此採取[[正當防衛]]。
依據大部分的實務與學說見解,誤想防衛並不算是刑法所稱的[[正當防衛]],因此防衛者不能主張[[阻卻違法事由|阻卻違法]],只是將反擊行為論以[[過失犯]]的刑事責任。不過這種見解如果遇到沒有處罰過失犯的犯罪類型(例如 [[妨害性自主罪章|性自主犯罪]]、財產犯罪等),就會出現可罰性的[[:法律漏洞|漏洞]],也因此最高法院近期作成新的判決,認為「在重大利益侵害的誤想防衛案例中,仍然應以[[故意|故意]]犯罪來論斷,不過是可以減刑的」。
例如 阿雄誤以為阿虎要殺他,因為出於自我防衛意思而「先」拔槍射殺阿虎。
又例如 陳小姐以為公車乘客要對她性騷擾,而對乘客施以肘擊。
**相關條目**
* [[錯誤]]
* 構成要件錯誤
* [[客體錯誤]]
* [[打擊錯誤]]
* [[因果歷程錯誤]]
* [[禁止錯誤]]
* 不知刑法存在之錯誤
*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誤想防衛]]
* [[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 [[偶然防衛]]
{{tag>刑法 違法性 正當防衛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