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通常法院", description="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依前述規定所設立的法院,如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懲戒法院等,都是通常法院的一種。 " ~~ ====== 通常法院 ====== 憲法第77條及第82條分別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法組: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訴: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行政法:懲戒]]。 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依前述規定所設立的[[:法院]],如[[法組:地方法院]]、[[法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組:懲戒法院]]等,都是通常法院的一種。 **相關條目** * [[通常法院]] ─ [[:特別法院]] * [[行訴:上級法院]] {{tag>法院組織法 刑法 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