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刑事豁免權", description="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 " ~~ ====== 刑事豁免權 ====== 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法:刑罰|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刑法:犯罪|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 「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就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而言。但對總統身分之尊崇與職權之行使無直接關涉之措施,或對犯罪現場之即時勘察,不在此限。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惟如因而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雖不得開始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告]]之偵查程序為必要之證據保全。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法 刑事訴訟法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