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文書證之", description=" 指某項事實以文書作為證明的方法。例如: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意思就是當事人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必須以文書作為證明方法。" ~~ ====== 文書證之 ====== 指某項事實以[[刑法:文書]]作為證明的方法。 例如 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項[[民法: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意思就是[[:當事人]][[民法:合意]]定[[法組/審級制度|第一審]]管轄法院,必須以文書作為證明方法。 **相關條目** * 舉證責任 * [[刑訴:形式的舉證責任|形式的舉證責任]]-[[刑訴:實質舉證責任|實質舉證責任]] * 法定證據方法 * [[刑訴:被告|被告]]、[[刑訴:證人|證人]]、[[刑訴:文書|文書]]、[[刑訴:鑑定|鑑定]]、[[刑訴:勘驗|勘驗]] {{tag>刑事訴訟法 證據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