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被害告訴權", description="係因犯罪受有損害而取得之告訴權,故其告訴權之有無,以犯罪時之身分為準。 " ~~ ====== 被害告訴權 ====== 係因[[刑法:犯罪]]受有損害而取得之[[告訴權]],故其告訴權之有無,以犯罪時之身分為準。 == 刑事訴訟法 第232條 == *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 刑事訴訟法 第234條 == - 刑法第230條之妨害風化罪,非下列之人不得告訴: - 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 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 刑法第240條第2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 刑法第298條之妨害自由罪,被略誘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亦得告訴。 配合刑法第239條刪除,原刑法第245條第2項亦刪除。原本刑法第245條第2項所定配偶縱容或[[刑法:宥恕]]不得告訴,應以「犯罪時」之配偶有無縱容或宥恕之情形為準。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刑事訴訟法 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