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裁判確定力", description="判決一經確定,即發生「確定力」。裁判於不得聲明不服時確定,所謂不得聲明不服,係指不得再加以抗告或上訴。已確定之判決對於訴訟標的之判斷,即成為規範當事人間法律關係之基準,於當事人及法院均受其拘束,不僅就同一事項不得為歧異之判斷(即既判力之積極作用:禁止矛盾),更禁止重行之起訴(既判力之消極作用:禁止反覆)。 " ~~ ====== 裁判確定力 ====== 判決一經確定,即發生「[[:確定力]]」。裁判於不得[[:聲明不服]]時確定,所謂不得聲明不服,係指不得再加以[[抗告]]或[[上訴|上訴]]。 已確定之判決對於[[:訴訟標的]]之判斷,即成為規範當事人間[[民法:法律關係]]之基準,於[[:當事人]]及[[:法院]]均受其拘束,不僅就同一事項不得為歧異之判斷(即[[實質確定力|既判力]]之積極作用:禁止矛盾),更禁止重行之[[起訴]](既判力之消極作用:禁止反覆)。 **相關條目** * [[裁判拘束力]] * [[裁判確定力]] * [[形式確定力]] * [[實質確定力]] * [[無效判決]] {{tag>刑事訴訟法 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