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訴之目的與侵害性行為說", description="以「訴之目的」及「侵害性行為」是否同一為判斷標準因為犯罪是侵害性行為的表現,其侵害的內容非法院得依職權加以變更或擴張。而犯罪是否同一,應從訴之目的(起訴的目的)和侵害性行為之內容是否同一而定之。故基本的社會事實關係縱然相同,但訴之目的不同時,仍非同一事實。 " ~~ ====== 訴之目的與侵害性行為說 ====== 以「訴之目的」及「侵害性行為」是否同一為判斷標準因為[[刑法:犯罪|犯罪]]是侵害性行為的表現,其侵害的內容非[[:法院]]得[[:依職權]]加以變更或擴張。 而犯罪是否同一,應從訴之目的([[起訴]]的目的)和侵害性行為之內容是否同一而定之。故基本的社會事實關係縱然相同,但訴之目的不同時,仍非同一事實。 ===== 缺點 ===== 不符[[:訴訟經濟]]、[[被告|被告]]可能會有應訴之煩、相關[[證據]]可能滅失。 **相關條目** * [[變更起訴法條]] * [[基本事實關係同一說]] * [[訴之目的與侵害性行為說]] {{tag>刑事訴訟法 案件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