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證據裁判原則", description="又稱「證據裁判主義」,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意思是刑事審判必須根據證據才能認定與犯罪有關的事實,不能僅憑推論或猜測。認定犯罪的基礎在於直接證據,若是間接證據,加上合理的推理,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之基礎。但是單純的臆測或是推論,並非刑事訴訟法上所謂的證據,檢察官若僅提出推論或是臆測,並沒有盡其舉證責任,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法院仍應該判決被告無罪。 " ~~ ====== 證據裁判原則 ====== 又稱「證據裁判主義」,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意思是刑事審判必須根據證據才能認定與犯罪有關的事實,不能僅憑推論或猜測。 認定[[刑法:犯罪|犯罪]]的基礎在於[[直接證據]],若是[[間接證據]],加上合理的推理,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之基礎。但是單純的臆測或是推論,並非刑事訴訟法上所謂的證據,[[檢察官]]若僅提出推論或是臆測,並沒有盡其[[舉證責任]],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法院仍應該判決[[被告|被告]][[無罪判決|無罪]]。 換句話說,當[[:法院]]要認定被告[[有罪判決|有罪]],一定要有足夠的證據加以證明,假如證據不夠或是根本沒有證據,那麼,縱使大家都「認為」是這個被告犯罪,法院一樣要做出[[無罪判決]]。因為沒有證據,就等於沒有犯罪事實,一般常聽到的「讓證據說話」、「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也是相同的意思。 例如,張三殺了李四,但是卻沒有留下任何證據,或是雖然有證據,但是證據還不足夠證明張三殺了李四,基於「證據裁判主義」,法院必須[[:判決]]張三無罪。 **相關法條** == 刑事訴訟法第 154 條 == -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相關條目** * [[刑訴:自由證明|自由證明]]-[[刑訴:嚴格證明|嚴格證明]] * [[刑訴:證據能力|證據能力]]-[[刑訴:證明力|證明力]] * 舉證責任 * [[刑訴:形式的舉證責任|形式的舉證責任]]-[[刑訴:實質舉證責任|實質舉證責任]] * 法定證據方法 * [[刑訴:被告|被告]]、[[刑訴:證人|證人]]、[[刑訴:文書|文書]]、[[刑訴:鑑定|鑑定]]、[[刑訴:勘驗|勘驗]] {{tag>刑事訴訟法 證據導論 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