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平等權", description="根據憲法,人民所享有的自由權利。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的規定內容,凡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 ====== 平等權 ====== 根據憲法,人民所享有的自由[[權利]]。憲法平等權幾乎是所有[[:法秩序]]裡最基本的要求。其意指,本質上相同的事物要作相同的處理,本質上不同的事物則必須作不同的處理。簡言之,即意指「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平等」視之為一種[[基本權|基本權利]](平等權),而當國家[[權力]]干預人民平等權行使,是否合憲時,則運用「[[平等原則]]」([[違憲]]審查標準)為檢驗。 ===== 內涵 ===== 平等權由四個部分所組成: * 權利平等:指的是所有的公民平等的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 * 義務平等:即是所有的公民須平等地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 法律適用平等:意指國家機關在適用[[:法律|法律]]時必須平等的對待所有公民,在保護或懲罰上均一視同仁,不可有[[行政法:差別待遇|差別待遇]]。 * 法律界限平等:則是指任何組織或個人都沒有超出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 中華民國憲法 第7條 ==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憲法 權利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