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憲法保留", description="指憲法直接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由於憲法為最高位階之法規範,其他法規範不得牴觸之,因此,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基本權利,如經憲法已規定其保障之程序與內容,立法者即不得再以法律為相異之規定。相對於「憲法保留」,「法律保留」則指必須以法律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法律保留」當中,進一步還有「國會保留」,亦即應以法律直接規範之國家重要事項。屬國會保留事項,即不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 " ~~ ====== 憲法保留 ====== //(Verfassungsvorbehalt)// 指[[:憲法|憲法]]直接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 由於憲法為最高位階之法規範,其他法規範不得[[:牴觸]]之,因此,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基本權|基本權利]],如經憲法已規定其保障之程序與內容,[[:立法者]]即不得再以[[:法律]]為相異之規定。 相對於「憲法保留」,「[[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則指必須以法律予以規定之國家重要事項;「法律保留」當中,進一步還有「國會保留」,亦即應以法律直接規範之國家重要事項。屬國會保留事項,即不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 愈重要之事項,即愈有以更高位階之法規範予以規範之必要。較高位階之法規範,一方面難以任意變動,另一方面,其[[:審議]]之程序更為嚴謹、程序參與更為多元廣泛,從而也具有更高的正當性。 ===== 判斷基準 ===== 以基本權利之保障而言,取決於規範對象、內容或[[刑法:法益|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定。換言之,如果屬於憲法保留的事項,即使立法者以絕對多數決通過的法律,只要法律條文的規定不同於憲法規定之內容或牴觸憲法所定原則,則縱使該法律條文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仍然[[違憲]]而無效。 [[憲法:釋字第765號解釋|司法院釋字第765號解釋]]就指出:「憲法保障之人民各項權利,除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者外,於符合憲法第23條之條件下,得以法律限制之。至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規範密度有關,應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之差異。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至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若僅屬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始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再以[[人身自由]]之限制為例,憲法第8條已規定限制人民之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官決定,即採「[[刑訴:法官保留原則|法官保留]]」。則限制人身自由之程序憲法已保留給自己來規定,而屬「憲法保留」之事項,則立法院在審議限制人身自由之[[法案|法律案]]時,不可以改由[[刑訴:司法警察|警察]]來決定是否關押人民,而只能按憲法第8條規定的原則,採「法官保留」原則來立法。 ===== 憲法本質重要性事項不容變更 ===== 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原則**,不僅應以憲法規定,甚至也不得藉由修憲方式予以破棄。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憲法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 我國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基於前述規定所形成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乃現行憲法賴以存立之基礎,凡憲法設置之機關均有遵守之義務,縱使修憲機關以多數決予以毀棄,亦屬違憲。 **相關條目** * [[憲法:法治國原則|法治國原則]] * [[憲法:憲法最高性原則|憲法最高性原則]] - [[憲法:立憲主義|立憲主義]] * [[憲法:基本權利保障原則|基本權利保障原則]] * [[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權力分立原則]] * [[憲法:憲法保留|憲法保留]] * [[行政法:依法行政原則|依法行政原則]] * [[行政法:法律優位原則|法律優位原則]] * [[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原則]] * [[憲法:比例原則|比例原則]] * [[憲法:適當性原則|適當性原則]] * [[憲法:必要性原則|必要性原則]] * [[憲法:狹義比例性原則|狹義比例性原則]] * [[憲法:依法審判原則|依法審判原則]] * [[憲法:法定法官原則|法定法官原則]] * [[憲法:審判獨立原則|審判獨立原則]] * [[憲法:法安定性原則|法安定性原則]] * [[憲法:法明確性原則|法明確性原則]] * [[憲法: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 [[憲法: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 * [[憲法:共和國原則|共和國原則]] * [[憲法:民主國原則|民主國原則]] * [[憲法:社會國原則|社會國原則]] {{tag>憲法 憲法一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