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 description="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又稱「事後違憲審查制度」,係指違憲審查僅得針對已生效之法規命令為違憲審查。根據憲法第171條第2項:「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我國違憲審查標的為已通過生效之法規範,即採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 " ~~ ====== 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 ====== 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又稱「事後違憲審查制度」,係指[[違憲]]審查僅得針對**已生效之法規命令**為違憲審查。 根據憲法第171條第2項:「[[: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我國違憲審查標的為已通過生效之法規範,即採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 **相關條目** * [[憲法:違憲|違憲]] - [[憲法:大法官釋憲|大法官釋憲]] * [[憲法:司法違憲審查制度|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 [[憲法:非司法違憲審查制度|非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 [[憲法:集中違憲審查制度|集中違憲審查制度]] - [[憲法:分散違憲審查制度|分散違憲審查制度]] * [[憲法:具體違憲審查制度|具體違憲審查制度]] - [[憲法:抽象違憲審查制度|抽象違憲審查制度]] * [[憲法: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抑制性違憲審查制度]] - [[憲法:預防性違憲審查制度|預防性違憲審查制度]] {{tag>憲法 違憲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