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description="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憲法訴訟法第77條) " ~~ ======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原則|民主]]之[[:憲政秩序]]者,[[行政法: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憲法訴訟法第77條) ===== 審理結果 ===== 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法組: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評決未達同意人數時,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憲法 憲法訴訟法 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