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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一物一權主義",
description="一物一權主義為法律上的物必須個別獨立存在,一物只能成立一個所有權,所有權的客體以一物為限,數個物也不能成立一個物權,未分離的物之成分(如:果樹的果實、房屋的牆壁)、土地界標、人力無法支配者(電波、音波、電磁波、粒子輻射)並不能算是法律上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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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物一權主義 ======
//(Eine Sache, ein Recht)//
一物一權主義為[[:法律]]上的物必須個別獨立存在,一物只能成立一個[[所有權]],所有權的客體以一物為限,數個物也不能成立一個[[物權]],未分離的物之成分(如果樹的果實、房屋的牆壁)、土地界標、人力無法支配者(電波、音波、電磁波、粒子輻射)並不能算是法律上之物。
換句話說,一個獨立物(社會觀念上、交易上、法律上的獨立物,例如公寓大廈,客觀上一棟是一個獨立物,但社會觀念上、法律上、交易上則區分為數個獨立物,存在數個區分所有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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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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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一物一權主義|一物一權主義]]
* [[民法:物權變動|物權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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