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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事實行為",
description="事實行為又稱「非表示行為」,係指法律對於一定事實上的狀態或經過所發生的結果,賦予一定法律上效力的法律事實,而無須行為人有一定意識內容為前提,如無主物先占(民法 第802條)、遺失物拾得、埋藏物發現、添附物歸屬、占有取得、無因管理、加工等屬之。換言之,事實行為的行為人,不必表現內心的意思,就會發生私法上的法律效果。學者或實務工作將民法規定的各種會發生特定法律效果的行為,分成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及事實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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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行為 ======
Realakt
事實行為又稱「非表示行為」,係指[[:法律]]對於一定事實上的狀態或經過所發生的結果,賦予一定法律上效力的法律事實,而無須行為人有一定意識內容為前提,如 [[無主物先占]](民法 第802條)、遺失物拾得、埋藏物發現、添附物歸屬、占有取得、[[無因管理]]、[[加工]](民法第814條參照)等屬之。
換言之,事實行為的行為人,不必表現內心的意思,就會發生[[:私法]]上的[[行政法:法律效果]]。
學者或實務工作將民法規定的各種會發生特定法律效果的行為,分成[[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及事實行為。
== 民法 第802條 ==
* 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所有權]]。
行政法上的[[行政法:事實行為|事實行為(行政法)]]
**相關條目**
* [[適法行為]]
* [[表示行為]]
* [[法律行為]]
* [[準法律行為]]
* [[意思通知]]
* [[觀念通知]]
* [[感情表示]]
* [[事實行為]]
* [[違法行為]]
{{tag>民法 民法總則 法律事實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