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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承攬人",
description="承攬,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等工作完成應給付報酬的契約(民法第490條第1項)。依承攬契約約定,負責完成工作的一方,就是承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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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攬人 ======
[[承攬]],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等工作完成應[[給付]][[:報酬]]的[[契約行為|契約]](民法第490條第1項)。依[[承攬契約]]約定,負責完成工作的一方,就是承攬人,相對者為「[[定作人]]」。
== 民法 第490條 ==
-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 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例如 甲向乙承包房屋裝潢工程,甲就是承攬人,負有完成房屋裝潢工作的[[:義務]]。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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