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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抽象輕過失",
description="抽象輕過失是三種過失中責任最重的,指必須付出一個善良管理人對於管理物的注意力,沒做到稱為有抽象輕過失,例如民法第535條後段的受有委任報酬,處理委任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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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象輕過失 ======
在[[:法律]]上[[過失|過失]]區分成三種,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注意義務]]由高至低,分別是抽象輕過失、[[具體輕過失]]及[[重大過失|重大過失]],差別在於需要「注意到什麼程度」。
抽象輕過失是三種過失中責任最重的,指必須付出一個[[善良管理人]]對於管理物的注意力,沒做到稱為有抽象輕過失。
例如 民法第535條後段的受有委任報酬,處理委任事務。
== 民法第535條 ==
[[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相關條目**
**相關條目**
* [[歸責事由]]
* [[事變責任]]
* [[不可抗力責任]]
* [[通常事變責任]]
* [[過失|過失責任]]
* [[重大過失|重大過失責任]]
* [[具體輕過失|具體輕過失責任]]
* [[抽象輕過失]]
* [[故意責任]]
{{tag>民法 過失 歸責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