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立約定金", description="立約定金又稱「猶豫定金」,係於契約成立前所交付之定金,以擔保契約之成立,相關效果類推適用違約定金(民法第249條)相關規定,而後契約成立,立約定金即轉為違約定金。民法就此種定金並無明文規定。 " ~~ ====== 立約定金 ====== 立約定金又稱「猶豫定金」,係於[[契約行為|契約]]成立前所交付之[[定金]],以[[擔保]]契約之成立,相關效果[[類推適用]]違約定金(民法第249條)相關規定,而後契約成立,立約定金即轉為[[違約定金]]。民法就此種定金並無明文規定。 ===== 實務見解 ===== 按定金除有證明本約成立之「[[證約定金]]」外,民間尚有僅能證明預約成立之「立約定金」(亦名猶豫定金),在成立契約前交付定金,其目的係取得一定之考慮期間,用以擔保契約之成立,如交付定金之當事人拒不成立本約,則受定金之當事人得沒收其定金,受定金之當事人如拒不成立契約,即應加倍返還定金,此項定金之作用僅在擔保契約之成立,與用以確保契約之履行為目的,與以[[主契約]]之存在為前提之[[證約定金]](證明契約成立)、[[成約定金]](以交付定金為契約成立要件)、[[違約定金]](以定金為契約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擔保)有間。 惟若本約成立,立約定金即變更為確保契約之履行為目的,固有民法第249條規定之適用;本約如未成立,定金之效力仍應類推適用該條文之規定(最高法院93年度臺上字第441號裁判意旨參照)。 **相關條目** * 契約之確保 * [[定金]] * [[證約定金]] * [[成約定金]] * [[違約定金]] * [[解約定金]] * [[立約定金]] * [[違約金]] * [[定金VS.違約金]] {{tag>民法 民法債編 定金 契約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