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給付遲延", description="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至時,能夠履行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並應負遲延責任。 " ~~ ====== 給付遲延 ====== //(mora/delay/Verzug/demeure)// [[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至時,能夠履行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並應負遲延責任。 例如 甲向乙訂製結婚禮服一套,並約定結婚前一日[[交付|交付]],但乙在婚禮結束後才交付,就構成給付遲延。 ===== 要件 ===== - 債務已屆給付履行期: - 如果履行期確定,至該履行期仍未為[[給付]],自該時起負遲延責任(民法第229條第1項); - 若履行期尚未確定,在得請求給付時起[[催告]],債務人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民法第229條第2項)。 -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而遲延給付:若為不可歸責債務人之事由,如天災造成給付遲延,實在不應苛予債務人負擔遲延責任(民法第230條)。 ===== 法律效果 ===== 債務人給付遲延,債務人必須負擔[[損害賠償]]、債務人必須負擔[[事變責任]](縱然是不可抗力導致[[標的物]]損害,仍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支付[[遲延利息|遲延所生之利息]]等責任。 **相關條目** * [[給付不能]] * [[一部不能]] * [[給付遲延]] * [[催告]] * [[提出]] * [[現實提出]] * [[言詞提出]] * [[不完全給付]] {{tag>民法 民法債編 債之效力 遲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