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緊急保護令", description="基於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 ~~ ====== 緊急保護令 ====== 基於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行政法: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家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