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自始主觀不能", description="「自始不能」的一種類型,是指標的物在債之關係成立時,因債務人個人因素致不能實現債務內容,但其他人仍可能履行該項債務。例如:甲將乙所有的A物出賣予丙,由於在甲、丙訂定買賣契約時,A物就不是甲所有,所以甲無法將A物交付給丙,此即為「自始不能」;又甲雖然無法交付A物予丙,但乙仍可能交付,所以甲無法交付A物予丙,是屬於「自始主觀不能」。 " ~~ ====== 自始主觀不能 ====== 「[[自始不能]]」的一種類型,是指[[標的物]]在[[債之關係]]成立時,因[[債務人]]個人因素致不能實現[[債務]]內容,但其他人仍可能[[:履行]]該項債務。 例如 甲將乙所有的A物出賣予丙,由於在甲、丙訂定[[買賣契約]]時,A物就不是甲所有,所以甲無法將A物交付給丙,此即為「自始不能」;又甲雖然無法[[交付|交付]]A物予丙,但乙仍可能交付,所以甲無法交付A物予丙,是屬於「自始主觀不能」。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民法債編 債之效力 給付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