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要因行為", description="稱「有因行為」,是指某項民事法律行為,和作行為的原因密切不可分離,須以其合法原因為要件者而言。如買賣、消費借貸等債權契約。" ~~ ====== 要因行為 ====== 稱「有因行為」,是指某項民事[[法律行為]],和作行為的原因密切不可分離,須以其合法原因為要件者而言。如買賣、[[消費借貸]]等[[債權]]契約。 例如 A向B買書,A付錢是因為要買書,B收錢是因為要賣書,雙方各有其原因,彼此的意思相互一致,買賣契約行為就此成立。假如A不買,或者B不賣,原因欠缺其一,便是買賣不成。所以[[買賣契約]]是要因行為。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民法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