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越界竹木根枝之割除權", description="民法規定,種植物者負有「避免樹木枝根逾越地界」的修剪管理義務,因此若今天種的樹越界了,而且會妨害土地利用,依民法第797條鄰居是可以要求種植物者在相當期間內修剪的。​如果沒有在期限內修剪植物,受妨害的人才可以自己修剪,並且可以要求植物主人支付修剪的花費。 " ~~ ====== 越界竹木根枝之割除權 ====== [[:民法|民法]]規定,種植物者負有「避免樹木枝根逾越地界」的修剪管理[[:義務]],因此若今天種的樹越界了,而且會[[刑法:妨害]]土地利用,依民法第797條鄰居是可以要求種植物者在相當[[:期間]]內修剪的。​如果沒有在期限內修剪植物,受妨害的人才可以自己修剪,並且可以要求植物主人[[支付]]修剪的花費。 == 民法 第797條 == - [[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人]]遇鄰地植物之枝根有逾越地界者,得向植物所有人,請求於相當期間內刈除之。 - 植物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刈除者,土地所有人得刈取越界之枝根,並得[[請求權|請求]]償還因此所生之費用。 - 越界植物之枝根,如於土地之利用無[[刑法:妨害]]者,不適用前2項之規定。 **相關條目** * [[鄰地之果實獲得權]] * [[天然孳息]] {{tag>民法 物權 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