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連帶賠償", description="指的是請求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思「排列組合」求償的先後順序及金額(民法第273條第1項)。 " ~~ ====== 連帶賠償 ====== 指的是[[請求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思「排列組合」[[求償]]的先後順序及金額(民法第273條第1項)。 例如 車禍中A車、B車,造成C車駕駛的損害金額是20萬元,C可以有下列選擇: * 向「A車」求償20萬 * 向「B車」求償20萬 * 先向「A車」求償15萬、再向「B車」求償5萬(或是兩車順序反過來、前後金額可調整,反正只要總額加起來是20萬就好了) ===== 法律效果 =====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權|抵銷]]或[[混同]],而債務消滅者,他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者,除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外,他債務人仍不免其責任。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行為|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