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隨意條件", description="隨意條件為僅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即可決定條件成就與否之條件,可分為純粹隨意條件即非純粹隨意條件。 " ~~ ====== 隨意條件 ====== 隨意條件為僅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意思]],即可決定條件成就與否之條件。 例如 甲與乙約定,如乙願前往美國,則贈與機票一張,此時乙是否前往美國,亦即條件成就與否,可由當事人乙自由決定者是。 ===== 分類 ===== 可分為純粹隨意條件即非純粹隨意條件。 * 純粹隨意條件:為純任依當事人一方之意思即可決定條件之成就與否, 甲與乙訂立使用[[借貸關係|借貸]]契約,至乙不再有使用必要時返還。 * 非純粹隨意條件:為除了當事人一方意思之外,另需其他事實之影響, 甲與乙訂立車子的[[贈與]]契約,並以乙考取駕照為條件,或是競選當選為條件。 **相關條目** * [[民法:條件|條件]] * [[民法:停止條件|停止條件]]-[[民法:解除條件|解除條件]] * [[民法:積極條件|積極條件]] - [[民法:消極條件|消極條件]] * [[民法:偶成條件|偶成條件]] - [[民法:隨意條件|隨意條件]] - [[民法:混合條件|混合條件]] * [[民法:真正條件|真正條件]] - [[民法:不真正條件|不真正條件]] * [[民法:法定條件|法定條件]] * [[民法:既成條件|既成條件]] * [[民法:不能條件|不能條件]] * [[民法:不法條件|不法條件]] {{tag>民法 民法總則 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