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離婚無效", description="經婚姻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兩願離婚,必須要有離婚協議書、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及辦理離婚戶籍登記等三項要件,才生效力(民法第1050條)。如果離婚沒有依照上面的方式處理,就會無效(民法第73條)。 " ~~ ====== 離婚無效 ====== 經婚姻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兩願離婚]],必須要有離婚協議書、二人以上[[見證人|證人]]之簽名及辦理離婚戶籍[[:登記]]等三項要件,才生效力(民法第1050條)。 如果[[離婚]]沒有依照上面的方式處理,就會無效(民法第73條)。 == 民法 第1050條 ==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行政法:機關|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相關條目** * [[離婚]] - [[離婚無效]] * [[兩願離婚]] * [[判決離婚]] * [[見證人]] * [[婚約損害賠償]] {{tag>民法 家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