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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類推適用",
description="基於平等原則,性質相同的事物應做同等的處理。因為法律沒有辦法對於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鉅細靡遺的加以規定,一定有遺漏的地方,因此若某種事項法律並未以明文直接規定,但對於另一個性質相同的事項有規定時,在有些法律領域,我們可以引用這個規定,作為法律沒有明文那種情形的處理方法。類推適用就是透過解釋的方式,來彌補法律上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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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推適用 ======
基於[[憲法:平等原則|平等原則]],性質相同的事物應做同等的處理。因為[[:法律]]沒有辦法對於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鉅細靡遺的加以規定,一定有遺漏的地方,因此若某種事項法律並未以明文直接規定,但對於另一個性質相同的事項有規定時,在有些法律領域,我們可以引用這個規定,作為[[:法無明文|法律沒有明文]]那種情形的處理方法。
類推適用就是透過解釋的方式,來彌補法律上的[[:法律漏洞|漏洞]]。
如 民法第989條以下有規定[[結婚登記|結婚]]可以[[:撤銷]],但是並沒有規定[[婚約]](訂婚)可以撤銷,但是結婚和婚約的情況有點相似,因此如果婚約有類似民法規定可以撤銷結婚的情況,也沒有不妥的情況,就可以類推適用結婚撤銷的規定。
在刑法上,則有[[刑法:禁止類推適用原則|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相關條目**
* 法律解釋
* [[文義解釋]]
* [[體系解釋]]
* [[歷史解釋]]
* [[比較法解釋]]
* [[目的解釋]]
* [[合憲性解釋]]
* [[習慣法]]
* [[法理]]
* [[:法律漏洞|法律漏洞]]
* [[行政法:法律效果|法律效果]]
* [[類推適用]]
{{tag>民法 民法總則 法例 法律解釋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