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默示", description="默示係指表意人以行為或使人推知之方式為意思表示,為「間接」將效果意思表現於外的方式。 所謂默示之意思表示,係指依表意人之舉動或其他情事,足以間接推知其效果意思者而言,若單純之沉默,則除有特別情事,依社會觀念可認為一定意思表示者外,不得謂為默示之意思表示(本院29年上字第762號判例參照)" ~~ ====== 默示 ====== 默示係指[[表意人]]以行為或使人推知之方式為[[意思表示]],為「間接」將[[效果意思]]表現於外的方式。 == 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689號民事判決 == 所謂默示之[[意思表示]],係指依表意人之舉動或其他情事,足以間接推知其效果意思者而言,若單純之[[沉默]],則除有特別情事,依社會觀念可認為一定意思表示者外,不得謂為默示之意思表示(本院29年上字第762號判例參照)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民法 民法總則 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