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參加效力", description="係指參加人於參加本訴訟後,對於本案訴訟之相關事項於後訴訟中,參加人因已參與訴訟程序,原則上自不得於後訴訟中再主張法院裁判不當。 是以,除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外,尚包含事實上、法律上之判斷,均可發生參加效力。 " ~~ ====== 參加效力 ====== 係指[[參加人]]於參加本訴訟後,對於[[:本案]][[:訴訟]]之相關事項於後訴訟中,參加人因已參與訴訟程序,原則上自不得於後訴訟中再[[主張]][[:法院]][[:裁判]]不當。 是以,除[[:訴訟標的]][[民法:法律關係|法律關係]]外,尚包含事實上、[[:法律]]上之判斷,均可發生參加效力。 參加效力所拘束之主體,包含參加人以及其所輔助之[[:當事人]](被參加人)。 **相關條目** * [[參加效力與既判力比較]] * [[缺席判決]] {{tag>民事訴訟法 期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