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聲請狀(民事)", description="記載聲請人的請求主張並提出到法院的書狀,聲請事項原則可以言詞或書狀提出於法院(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項),但法律規定僅能以書狀為之者,如聲請再審(民事訴訟法第507條、第501條第1項),如未提出聲請狀,即不生聲請再審之效力。 " ~~ ====== 聲請狀(民事) ====== 記載[[:聲請人]]的請求[[主張]]並提出到[[:法院]]的[[:書狀]],[[:聲請]]事項原則可以言詞或書狀提出於法院(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項);但[[:法律]]規定僅能以書狀為之者例如 聲請[[再審程序|再審]](民事訴訟法第507條、第501條第1項),若未提出聲請狀,即不生聲請再審之效力。 **相關條目** * [[起訴狀]] {{backlinks>.}} {{tag>民法 民事訴訟法 書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