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裁定期間", description="裁定期間為法律就此類事項並無明文規定一定之期間,而此類事項之期間由法院或審判長以裁定該期間支長短,並對之有裁量權,如補正能力或代理權欠缺之期間屬於此類裁定期間。而當事人縱然逾越此類期間仍未為應為之訴訟行為,並不當然不得補正,仍可於為裁定駁回前為補正(最高法院51年台抗字第169號判例)。 " ~~ ====== 裁定期間 ====== 裁定期間為[[:法律]]就此類事項並無明文規定一定之[[:期間]],而此類事項之期間由法院或[[法組:審判長|審判長]]以[[:裁定]]該期間支長短,並對之有裁量權,如[[:補正]]能力或[[民法:代理權|代理權]]欠缺之期間屬於此類裁定期間。而[[:當事人]]縱然逾越此類期間仍未為應為之[[:訴訟行為]],並不當然不得補正,仍可於為裁定[[:駁回]]前為補正(最高法院51年台抗字第169號判例)。 ===== 法條規定 ===== == 民事訴訟法 第160條 == - 期間,除法定者外,由法院或審判長酌量情形定之。 - 法院或審判長所定期間,自送達定期間之文書時起算;[[:無庸]]送達者,自宣示定期間之裁判時起算。但別定起算方法者,不在此限。 **相關條目** * [[上訴|上訴]] * [[裁定期間]] * [[法定期間]] * [[非行為期間]] * [[行為期間]] * [[職務期間]] * [[固有期間]] * [[通常法定期間]] * [[不變期間]] * [[期日變更]] - [[期日延展]] {{tag>民事訴訟法 期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