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法律", description="泛指適用於所有人的規範,通常指經由特定成員(立法機關)共同討論制訂,可為大家共同遵守並具有約束懲治效率的法規條文。 " ~~ ====== 法律 ====== 泛指適用於所有人的規範,通常指經由特定成員([[立法機關]])共同討論制訂,可為大家共同遵守並具有約束懲治效率的[[法規]]條文。 ===== 類型 ===== 法律可分為形式意義以及實質意義。 ~~NOTOC~~ ==== 形式意義 ==== **形式意義**係指經過國家立法[[行政法:機關]]依法定程序制定成為條文,比如[[:憲法|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 實質意義 ==== **實質意義**係人類行為之抽象以及一般性的規範,比如[[憲法:平等原則|平等原則]]。又上開規範,如經立法機關制定成為條文,且經國家元首[[公布]]施行者,則兼顧實質及形式意義之法律,比如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法:行政行為|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行政法:差別待遇]]」。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憲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