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私經濟行為", description="私經濟行為,包含私法行為與私權行為,有兩項共通的原則 " ~~ ====== 私經濟行為 ====== 私經濟行為,包含[[私法]]行為與[[民法:私權]]行為,有兩項共通的原則: - 皆適用民事法的規定,而不適用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由普通司法機關依[[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程序]][[審理]]。 - 為非[[行政法:公權力]]行使的範圍,如[[民法:租賃契約|租賃]]公地、標售土地、優先[[民法:買賣契約|購買]]、聘任教員、投標林產、土地交換等。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