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法律明確性原則", description="係指立法者制定法律時,規範對象、規範行為及法律效果應該明顯,亦即構成要件應使受規範能預見。因為法律規範生活事實的複雜,立法者藉由概括條款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來規範,而操作上,只要符合受規範者可理解、可預見,並得由司法審查的要求即與法律明確性要求無違。 簡言之,明確性原則的概念包括「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者所能預見」、「可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等三項。" ~~ ====== 法律明確性原則 ====== 係指立法者制定[[:法律]]時,規範對象、規範行為及[[法律效果]]應該明顯,亦即[[:構成要件]]應使受規範能[[:預見]]。 因為法律規範生活事實的複雜,立法者藉由[[:概括條款]]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來規範,而操作上,只要符合受規範者可理解、可預見,並得由司法審查的要求即與法律明確性要求無違。 簡言之,明確性原則的概念包括「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者所能預見」、「可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等三項。 == 釋字第432號解釋 == 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民法/文義解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 == 釋字第545號解釋 == 法律就前揭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靡遺悉加規定,因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規範,惟其涵義於個案中並非不能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及[[: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並可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 **相關條目** * [[依法行政原則]] * [[法律優位原則]] * [[法律保留原則]] * [[法律明確性原則]] * [[授權明確性原則]] * [[禁止再授權原則]] {{tag>憲法 行政法 憲法一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