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特別權力關係", description=" " ~~ ====== 特別權力關係 ====== 人民因法律規定、[[:當事人|當事人]]意志或特定事實而產生一定身分或地位,從而與公行政間形成超過一般情形、特別密切的特殊權力支配關係,例如公務員、軍人、學生、受刑人等。 此關係強調[[行政主體]]的優越性與受支配者的服從性,在此關係下,具有該等身分或地位的人民不得主張享有[[憲法:基本權|基本權利]],也不得向法院尋求救濟。但近20餘年來已逐漸被認為與[[憲法:法治國原則|法治國原則]]有所背離,在[[法組:大法官|司法院大法官]]多件解釋的影響下,已逐步突破限制,特別在司法救濟方面有顯著的改善。 **相關條目** {{backlinks>.}} {{tag>行政法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