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預備金 ====== 《預算法》第22條就明文規定政府預算應設[[:預備金]],以及動支的條件,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2種︰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每年不論中央、[[地方政府]]都會編列第一、第二預備金,主要是因應「法定業務」(依據[[:法令]]規定或民代審查預算通過的業務)經費不足的不時之需。 **相關條目** {{backlinks>.}} * [[特別預算]] {{tag>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