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title="行政輔助行為", description="行政輔助行為係行政機關居於私人地位,以協助行政機關從事日常活動,取得行政活動所需的人力及物力,行政輔助行為並非直接達成行政目的,而以間接輔助行政目的之達成,如:添購辦公設備、房舍使用租賃、租用汽車、購買文具等,由於行政機關在法律地位上與一般私人相同,相關爭議的處理由普通法院管轄。 " ~~ ====== 行政輔助行為 ====== //(privatrechliche Hilfsgeschäfte der Verwaltung)// 行政輔助行為係[[行政機關]]居於私人地位,以協助行政機關從事日常活動,取得行政活動所需的人力及物力,行政輔助行為並非直接達成行政目的,而以間接輔助行政目的之達成,添購辦公設備、房舍使用[[民法:租賃契約|租賃]]、租用汽車、[[民法:買賣契約|購買]]文具等,由於行政機關在法律地位上與一般私人相同,相關爭議的處理由普通法院管轄。 **相關條目** * [[公權力行政]] * [[統治高權行政]] * [[單純高權行政]] * [[私經濟行政]] * [[行政私法行為]] * [[行政輔助行為]] * [[行政營利行為]] * [[純粹參與交易行為]] {{tag>行政法 行政種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