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勘原則

複勘原則係認為外國裁判權之作用為外國領土主權表現之一環,而裁判確定力屬本國司法主權之表現,故外國裁判與本國主權不相容,外國裁判僅一「事實狀態」,該外國裁判對本國院並不具有法律上之拘束力,但外國裁判仍有一定的參考作用,故本國法院得對外國之審理案件加以複勘,在量刑上,多採取「併算原則」,將外國刑事確定判決之執行部分,作為本國法院裁判時的量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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